按照国家劳动法规定:任何公司在女员工怀孕和哺乳期间不得以任何理由和借口开除员工。女员工在怀孕期间可以要求单位继续履行合同到哺乳期结束。如果女员工在“三期”被裁,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单位经济补偿。劳动法保护,这就是职场女性突击怀孕的最大理由。
律师提醒:六种情况 不能拿怀孕“说事”
北京人力资源法律网首席律师梁枫认为,如果仅仅为了避免被裁员而突击怀孕,很可能会得不偿失。因为在有些情况下,即使女职工怀孕了,单位还是可以和她解除劳动合同的。
情况一:在试用期间
如果女职工是在试用期,则可能以不符合录用条件为由被辞退。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39条规定,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单位可以随时和职工解除劳动关系,而且不用赔偿。
情况二:有严重失职行为
其次,如果劳动者在工作中有严重失职行为或者营私舞弊,而且由于上述两种行为给用人单位造成了重大损害,单位可以无条件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合同。
梁枫律师说,在这种情况下即使女职工已经怀孕了也不会受到“优待”。
情况三:违反单位规章制度
第三种情况就是职工是否经常有迟到、早退或其他违反单位规章制度的行为。
因为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单位也可以“无情”地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合同,即使女职工怀孕也不在“保护”范围之内。
有些单位把迟到几次算作严重违反单位规章制度明确写进了员工守则,这时职工就要特别注意,避免“触线”。
以下三种情况孕妇也不受保护
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因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用人单位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参考法规:劳动合同法第39条)
律师提醒:用人单位“算细账”可能会违法裁孕妇
北京君永律师事务所杨树英律师称,用人单位是否对育龄女性进行裁员,不仅仅考虑其是否怀孕,而更会考虑自己的裁员是否必要。
更重要的是,用人单位会考虑,对“孕、产、哺乳”三期女职工不裁减,对其支付的这一两年的工资和对其实施裁减可能要支付的经济补偿或赔偿相比,哪个代价更小一些?
如果用人单位本着“利益最大化、损失最小化”的原则,也许会宁愿用违法解除而支付赔偿金的办法与怀孕女职工解除劳动合同。
员工虽拿到赔偿金 可能还是不划算
杨树英律师说,如果这样算起来,企业或许仅是损失一笔钱,而对于劳动者所能拿到的赔偿来说,这笔钱如果在“孕、产、哺乳”三期完全结束之前不够用,则显然对自己就是不划算的。
况且,还有以下两种情况则不得不做现实的考虑:
第一,如果用人单位万一没有依法支付赔偿金,劳动者须通过申请劳动仲裁、诉讼维护自己的权益。
打这么一个官司下来,恐怕也得需要较长时间,员工暂时还拿不到钱。
第二,从现实的就业环境来看,等到哺乳期结束后,仍然得面临重新开始找工作。
所以,打算生“金融危机宝宝”的女性要慎重。
妇产科医生:盲目怀孕不可取
解放军第411医院妇产科主任戴良图:
我国每年新生儿出生缺陷率加上0-14岁期间出现的先天残疾率共为4%-6%。为了保住工作而盲目怀孕在生理上是不可取的,孕前准备、孕前检查都很重要。“一些检查项目可以明确区分出哪些人不应结婚生子,哪些人应该延期结婚生子,哪些人虽可以结婚但却不宜生育,哪些虽可以结婚生育,但生育却有性别限制等。”戴良图表示,如果要在短期紧急怀孕,会忽略很多孕前准备,比如戒烟、养宠物、调心态等。“生育孩子是个系统工程,在各方面条件都成熟的情况下才能孕育出优良的新生命。”
妇产科主任王正平:
从身体、心理健康角度而言,怀孕前3个月需要做好充分准备,在这段时间内补充营养,减轻压力,避免外界环境的不利因素对身体产生负面影响。在身体状况良好,外部工作环境尚可的情况下临时决定要孩子,可能影响不是很大,但对身体素质欠佳的女性来说,匆匆忙忙要孩子将是个不小的考验。
智联招聘职场专家郝健:
盲目生孩子,得不偿失,怀孕是女性自保职位的一个方式,但并不是所有职场女性怀孕都可以保住饭碗,怀孕妇女依然有可能被公司辞退。被不被裁,要看公司效益和实际需要。如果公司能坚持一两年熬过寒冬就可能不会触犯相关法规辞退怀孕妇女;但如果企业不景气到极点,宁可支付一定补偿金也会辞退怀孕女员工。此外,也要看这位女员工是否是核心员工,是否值得企业留住。
突击怀孕最大的风险是过了所谓的“安全期”之后,既要面对仍可能被裁员的风险,还要背负起养活孩子的辛苦。而且,盲目生孩子后金钱、时间、精力的付出会更多。抚养一个孩子到18岁至少需要45万,而一个月薪5000元的白领被裁员两年不过损失12万,两项相比,得不偿失。